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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06:12:25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不能随意撤销的情形有:1、要约中已确定好承诺期限要约人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即要约人承诺在承诺期限内不撤销要约。法律可推定为要约人放弃撤销权的意思表示。实践中,对于承诺期限的表达方式比较多样。例如,在要约中规定,“请按要求在10天内将花卉送至工地”、“3个月内款到即发货”等都属于规定了承诺期限。2、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在要约中,还可以从要约人的其他表示或者行为中推断出要约为不可撤销。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包括以下几种。1、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2、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3、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符合以上情形的赠与不可撤销,赠与人必须履行赠与义务,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的赠与合同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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