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06:20:07
我国《民法典》规定,要约是可以撤销的,但有特定情况下要约不得撤销,如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受要约人已做准备工作。此外,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条件,要约在发出后未送达不算有效。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的规定,要约是可以撤销的,只是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该法第四百七十六条接着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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