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08:06:53
(一)进口备用信用证诈骗。进口备用信用证诈骗是诈骗分子为骗取银行融资、实际供货商的货物或进口商定金,采用诱惑欺骗的方法,以向进口企业提供紧销商品为借口,诱使买方银行开立不可撤销备用信用证。进口备用信用证常用的诈骗具有以下特点。1.诈骗分子为诱惑买方企业向银行申请开立备用信用证,最常用的理由就是提供紧缺商品或可提供其他优惠条件。2.备用信用证的付款期通常以远期一年为限,是基于买卖双方所签订合同的。3.一般情况下,诈骗分子会提供所谓的备用信用证标准格式,并要求买方指示银行按其开立,且在信用证中还特别规定受益人由其指定。4.诈骗分子以诈骗巨额款项为目的,所以备用信用证的金额一般较大。5.受骗方不仅包括国内进口企业、银行,还有外方的实际供货商等。(二)出口备用信用证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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