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07:35:05
不计入综合所得有如下:1.离职补偿金。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 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税表计算纳税。2.年终奖。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可以自己选择年终奖是否并入年度综合所得,并且在个税汇算清缴时还可以再次选择变更。3.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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