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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07:24:12
法律解析。1、夫妻已经有两个子女了,但是如果有子女鉴定是病残儿,无法成为正常的劳动力者的,可以生三胎。2、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又能生育的,可以再生一个孩子。3、再婚的夫妻一方已生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双方再婚后未生子女的,可以再生一个。4、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5、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况。【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 (六)主要原则 以人民为中心。顺应人民群众期盼,积极稳妥推进优化生育政策,促进生育政策协调公平,满足群众多元化的生育需求,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切实解决群众后顾之忧,释放生育潜能,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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