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07:27:37
本文介绍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第1行的“销售(营业)收入合计”填报方式以及各行数据的填写规则。同时,第2行“营业收入合计”是指本表第3至8行数据的总和,应填报在主表第1行。第3至7行“主营业务收入”根据不同行业的业务性质分别填报。对于主要从事对外投资的纳税人,其投资所得就是主营业务收入。第8至12行是按照会计核算中“其他业务收入”的具体业务性质分别填报。第13至16行是填报“视同销售的收入”。法律分析;1.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A类申报表中,第1行的“销售(营业)收入合计”应填报第2行和第13行的金额总和。本行数据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2.第2行“营业收入合计”:金额为本表第3+8行。该行数额填入主表第1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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