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08:31:28
人才中心档案接收条件。人才中心档案接收的具体条件要求一、办理条件(一)现档案管理机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档案存放在县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2.档案存放在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3.档案存放在省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已办理完辞职辞退手续、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的人员。(二)现工作单位符合以下条件:1.工作单位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或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2.工作单位注册地属于成都五城区、高新区及天府新区范围档案公司能否从人才交流中心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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