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08:29:33
法律分析:归档的材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移交与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己有。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涉及国家秘密的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应当依照有关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禁止篡改、损毁、伪造档案;擅自销毁档案;出卖、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同时国家档案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的管理保护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二条 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形成档案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依法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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