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07:18:51
法律分析。恶意串通行为是指在买卖活动中,双方以损害他人利益为目的,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欺诈是指以使人发生错误认识为目的的故意行为。当事人由于他人的故意的错误陈述,发生认识上的错误而为意思表示,即构成因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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