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07:21:37
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相互勾结,故意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其特点包括:恶意损害他人利益、当事人相互勾结、行为结果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恶意串通订立的合同也被认定为无效合同。法律分析;当事人之间相互勾结实施的各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其特征包括。1.各当事人均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即不仅明知其行为有损于他人而故意进行,且实施该行为就是以损人利己为目的的。2.当事人彼此勾结,通谋实施该行为,例如,代理人同第三人通谋损害被代理人利益。3.行为结果在客观上损害了国家、集体利益或XX个第三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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