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07:40:38
1、如果一方无权取得公房使用权,那么也就不存在补偿问题。2、如果双方均有权取得公房使用权,由于使用权最终只能判给一方,因此继续承租方应向另一方进行适当补偿。综上所述,可以知道所说的公房是公产房的性质,所有权是不属于公民个人的,所以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实际分割的只能对公产房的占有和租住权等,而在离婚过程中都会对应该分割的事务整理好,提早处理好离婚事物,避免离婚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一、公房在离婚时该如何分割。1、公房在离婚时分割如下: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没有协议双方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不直接判决公房的归属。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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