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07:40:44
公房使用权判给了一方,另一方能否取得补偿。(1)如果一方无权取得公房使用权,那么也就不存在补偿问题。(2)如果双方均有权取得公房使用权,由于使用权最终只能判给一方,因此得房方应向未得房方进行适当补偿。对此,目前的法规尚无明确规定。公房若遇到拆迁,承租人最高可以获得拆迁费80%的补偿款。据此参照拆迁,以获得安置的一半作价补偿给另一方。相关知识;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结合实际业务经验,法院在该问题的处理上主要遵循以下原则。(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夫妻离婚,受到最大伤害的是孩子。为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有一个稳定的居住环境,将公房使用权判给带孩子的一方,合情合理。此外,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应判归女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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