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07:44:49
法律分析: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等。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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