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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07:40:27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应当如何规定《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股东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自行约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如果没有约定则应当遵从《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延伸阅读】股东权益公司法全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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