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07:41:16
郭某在某一走私普通货物犯罪团伙中充当着“看风”、“搬运货物”、“清点货物”等类型的角色。核定偷逃税额3千w人民币,检察机关认为郭某的工作对走私普通货物有帮助作用,以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提起公诉。郭某家人“沈某”寻求法律帮助,因案情复杂,涉嫌偷逃的税额特别巨大,为弄清案情,律师接受亲属委托后,多次对案卷内容进行研究。在庭审过程中,律师为其提供以下辩护。一、被告人郭某事发前半年是匡某的私人司机,所以应将郭某从事私人司机期间的偷税额扣除,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二、被告人郭某没在扣林山边境指挥搬运货物和清点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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