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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07:49:30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其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或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特点包括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作为代位人、代位人不受辈数限制、代位人包括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只适用于法定继承、配偶不能相互代位继承、代位人与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根据《民法典》,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法律分析;一、代位继承条件具体是什么。代位继承条件包括不存在有效遗嘱、被继承人的子女或者是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相关;《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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