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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07:49:41
法律分析。以下情况下构成事实婚姻。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3、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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