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10:40:21
农村拆迁不是按照户口,也不是按照人头,而是按照被拆迁房屋进行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征收土地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收人的社会保障费用。但是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和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实施细则,集体土地上征地拆迁是按本村集体经济成员进行征地补偿,是与本村户口相关的,赔偿对房屋的土地不作价赔偿,因为土地属集体的,对地面上建筑造价经评估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依据《土地管理法》对有户口的村民可以分配宅基地,分配面积与人口多少相关,但每户人家只能分一块宅基地,对有单独户口的一家人视其是否成家立业能否分户另行分配宅基地,这是由村委制定的统一章程规定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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