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10:11:33
一、民法典中如何形成收养关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收养关系自收养登记之日起成立,所以是否办理收养登记是收养是否成立的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登记、收养公告、收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评估】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第一千一百零六条【被收养人户口登记】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二、收养人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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