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10:06:21
离婚案件的管辖权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审理。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以通过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调解无效且存在重婚、家庭暴力等情形,应准予离婚。若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若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再次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法律分析;女方在外地的,起诉离婚需要去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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