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10:00:08
法律分析。刑事诉讼的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书证从形式上来讲取决于它所采用的书面形式,从内容上而言取决于它所记载或表达的思想内涵与案情具有关联性,因此能够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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