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10:02:13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上市的暂停规定得较为详细。除了规定证券交易所暂停股票上市的权力范围、先例方式外,还规定了上市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停牌制度。下面将对此逐一介绍。《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划》规定,上市公司有下列有关情况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上市的股票可报请主管机关核准限制或变更原有交易方式,或予以停牌、终止交易:1.公司累积亏损达实收资本额1/2时。2.公司资产不足抵偿其所负债务时。基于其他正当理由,证券交易所认为有必要对上市股票限制或变更交易方式以及停牌终止交易的必要时,可书面报请主管机关核准后实施。若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况者,证券交易所对该公司的上市股票可报请主管机关核准后予以停牌、终止交易:3.公司的业务经营,有显著困难或受到重大损害的。4.公司因财务困难,暂停营业或有停业之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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