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10:20:02
一、遗产继承调解书可否房屋过户。房屋继承产生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后,人民法院通过调解结案的,当事人可以持调解书等材料,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二、房屋继承的顺序;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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