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17:24:58
行政处罚法,对单位的处罚,罚款金额1000可否现场收取。一般不可以,有两种特殊情况:第四十七条(二)和第四十的情形。法律依据如下: 第三十三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对单位罚款1000以下,可以当场做出但不能当场收缴,行政处罚的决定和行政处罚的执行是两个不同程序。) 第四十六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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