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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17:23:36
律师解答。律师函是一种非官方文件,主要表达当事人对事件的某种看法,并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但其隐含一种“我已经通知律师,准备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意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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