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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17:26:14
法律解析。根据法律规定,两者在主体、标的等方面都有所不同。首先,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都属于按份之债:而按份之债只能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发生。按份之债的主体仅在自己的份额内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连带之债,每一个债务人对债务均附有全部清偿的义务。按份之债的标的为可分,连带之债的标的为一个整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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