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17:33:08
一、对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的强制性规定。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二、对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事项的强制性规定。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三、对股份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事项的强制性规定。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设立方式。(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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