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17:43:37
1、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应在怀孕后(包括需要终止妊娠的),选定一家市内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产前检查定点医疗机构(无需选定分娩医院),填写《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可登陆佛山社会保险信息网下载),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该医疗机构指定窗口办理。(1)注明预产期的医院诊断妊娠的证明。(2)享受待遇人员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3)本市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注:生育登记表或生育保险计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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