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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17:44:07
法律分析。参保人员申报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必须符合特殊疾病目录规定的病种。1、一人患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疾病的,可以同时提出申报。2、甲类病种随时鉴定,乙类病种每月25号以后集中办理。鉴定资料。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医疗证》、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检查单、病理单等。方法。1、首先在兖定点医院中,任意选择一所医院作为自己的门诊治疗定点医院,一年内不得变更。2、持上述资料到本人选定的门诊特殊疾病定点医院填写《门诊特殊疾病鉴定审批表》并鉴定,鉴定合格者到医疗保险处办理《特殊疾病医疗证》。3、异地安置的特殊疾病患者的有关申报材料也可由所在单位统一上报。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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