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17:40:48
劳动仲裁不属于行政机关,不能提起行政复议。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应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级工会、用人单位方面三方代表组成。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对仲裁决定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法律分析;1、劳动仲裁不属于行政机关,不能提起行政复议。2、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级工会、用人单位方面三方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办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处理。拓展延伸;劳动仲裁争议解决途径及行政复议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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