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17:45:26
劳动争议仲裁委未及时受理申请,申请人可要求不予受理通知书;如仲裁委不受理,可将申请转为民事诉状,附加仲裁不予受理通知书;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9条规定,仲裁委应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受理或书面通知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如仲裁委未受理或逾期未决定,申请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分析;1、劳动争议仲裁委收到申请书后逾期不受理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如果无出具,能够找仲裁委要不予受理通知书。2、劳动仲裁委不受理的,能够向人民法院诉讼,把仲裁申请书改成民事诉状,并把证据中加入劳动仲裁不予受理通知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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