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17:45:22
除开除学籍处分外给予学生处分的期限为6到12个月,具体规定如下: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院规院纪,视其情节轻重、造成后果和认错态度,给予下列纪律处分。(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5)开除学籍。2、除开除学籍处分外,给予学生处分一般应当设置6到12个月期限,到期按学校规定程序予以解除。解除处分后,学生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不再受原处分影响。3、给予学生处分,应当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与学生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程序正当、处分适当。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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