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17:16:45
生育津贴应以实际为准,其计发公式=计发基数乘以职工产假天数。生育营养补助应以实际为准:按本市上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计发。2019年7月1日起,计发标准为1888元。其中,对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人员,市社保中心分别按1000元、1888元的标准,将一次档迅羡性产前检查补贴、生育营养补助拨付至本人社会保障卡上的苏州银行借记账户;对妊娠3-7个月流产、引产的人员,按700元的行拍标准将一次性产前检查补贴拨付至其本人社会保障卡上的苏州银行借昌升记账户。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200元,顺产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2000元。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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