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17:13:51
生前把售房款给了儿子的行为属于赠与行为。在法律上,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给受赠人,并且受赠人接受的情形。赠与一旦完成,赠与人即失去了该财产所有权,受赠人获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因此,一般情况下,生前将售房款赠与儿子后,赠与人即失去了对该款项的所有权。然而赠与人在生前确有遗嘱,且该遗嘱对赠与行为进行了修改或撤销,那么根据遗嘱的规定,赠与财产可能会被要求返还。综上所述,若遗嘱中对赠与行为进行撤销,则根据法律规定赠与财产有可能能被要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第六百六十六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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