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17:12:55
一、病假条买卖行为的法律性质。病假条不可买卖,如果卖家卖的是伪造的假病假条,上面加盖伪造的‘萝卜章’,其中或涉及《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的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情节严重的,应追究其相应刑事责任。若售卖真病假条,且加盖医院或医生的真实印章,问题更严重,不排除具体医务人员存有受贿等问题。而买方通过购买病假条骗取休假,具有明显的欺诈性,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可被作为旷工处理,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二、病假条买卖的责任。(一)执业医生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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