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18:32:20
公民死亡或双重户口需注销户口,相关银行卡等需收回,不能继续使用。《户口管理条例》规定,公民死亡需在葬前(城市)或一个月内(农村)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并注销户口。若公民在暂住地死亡,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将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法律分析;不能。公民因死亡或者双重户口,而需要注销户口的,基于该户口(身份证)而办理的银行卡等是需要收回的,不能再继续使用。《户口管理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拓展延伸;户口注销后银行卡的使用限制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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