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18:34:20
如果怀孕的职工完成了绩效任务,则没有绩效奖金不合法。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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