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18:37:10
发起人在公司成立过程中承担连带责任,包括补缴出资、补足非货币财产差额等。发起人的责任主要体现在未成立时的费用和债务承担、履行职责造成他人损害的赔偿责任、签订合同的责任等方面。根据具体情况,责任由发起人或公司承担。法律分析;一、公司发起人的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九十三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九十四条第一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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