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18:11:01
(一)有效利用犹豫期为确保客户投保纯属理性和自愿,保险公司都会为新客户提供一段犹豫期来对自己的投保行为做冷静的考虑。犹豫期内,投保人有权要求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在扣除工本费后将全额退还已收保费。犹豫期一般为投保人签收保单后的十天。如果您发现保单条款规定与保险计划书或营销员陈述不符,或者经冷静考虑认为自己投保的险种、期限、费率等不合适,则应尽快在犹豫期内解除合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二)认真对待回访保险新单回访,是保险监管部门为强化保险公司的售后监督责任做出的有关要求。为有效保障保险消费者利益,自2007年起,北京保监局要求在京保险公司对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新单业务都要进行100%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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