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18:04:45
一是建立与完善信息沟通机制。信息沟通与共享不仅是管好税的前提条件,也能够在发票打假中显示与发挥重要作用,尤其是通过建立和完善与工商、国税、公安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应当本着“信息在先”的原则,搭建发票打假的工作互动网络平台,使其在信息管税的基础上,更好地在开展打击假发票活动中释放出应有的制约力与威慑力。二是建立与完善源头控管机制。要继续加强对纳税人的社会责任与税法辅导教育,进一步增强纳税人使用真票与正确用票的观念意识,将假发票拒之门外。将发票监管延伸延长到售后,使发票能够受到“正确使用”的制衡,不至于“脱缰”与“游离”到“乱用”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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