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18:02:31
法律分析:出卖人已经为出卖机动车辆缴纳道路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的,即使没有办理保险关系的过户手续,在保险期限内也不能免除承保的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的限额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依然要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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