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18:12:07
根据上海新修订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有关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享受以下优待。(一)在子女年满十六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二)农民在调整自留地和安排宅基地时,其独生子女按两个人计算分配面积。(三)在年老退休时,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一、上海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根据《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规定,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在子女年满16周岁以前,可领取每月3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无用人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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