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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19:59:30
法律分析。高校或大学的学籍证明一般都是盖大学教务处的公章。教务处是学校主管学籍的职能部门,其公章具有证明效力,所以盖章要盖学校教务处的公章。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颁发学位证书。学生提前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获得毕业所要求的学分,可以申请提前毕业。学生提前毕业的条件,由学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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