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19:55:48
新规即将实施,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保证自行协商交通事故的合理和合法性,保证交通事故双方利益再度引起市民关注。公安部再度修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简称“新规”),指引轻微事故双方自行处理,以快速恢复马路行车秩序。并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与现行法规相比,新规在交通事故中双方责任、保险理赔和处理程序上进一步简化和细化,显得更加人性化。新规首次为交管部门介入车辆保险并提供依据做了新规定,这是本次新规最大的亮点之一,“新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书面通知保险公司。目前,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具有一定条件。二是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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