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20:08:19
民法典规定,债权是属于财产权利,合伙企业合法取得的债权可以质押,而不是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一、合伙企业债务如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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