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19:49:5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这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垫资施工合法有效的开始。《司法解释》出台以前,人民法院认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是垫资、带资条款或当事人另行签订的垫资合同的性质为企业法人间违规拆借资金的行为,一直被认为是无效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一、工程垫资的比例是多少。工程垫资的比例是多少是根据当事人和业主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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