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19:48:53
(一)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减征所得税。(二)是指企业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等项目,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1、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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