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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19:48:54
工程建设合同无效的,如果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可以主张工程价款。如果承包人进行了垫资的,按工程欠款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建设工程合同无效、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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