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19:51:01
质权设立条件是。1.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必须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2.质物必须是可转让和可扣留的动产。3.质物交付质权人占有。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因为质押合同属实践合同,在合同签订后,并不必然成立、生效,只有在动产质权的标的物即质物交付时才成立、生效。一、质权设立的范围有哪些。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一般是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一条: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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