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21:02:21
自然人出租房屋时,没有留置权,不能扣留承租人财物。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出租人需有明确法律依据。尽管承租人财物放在出租方内,但出租人无合法占有权,不符合留置权规定。租赁合同未规定留置权,出租人无权扣留财物。法律分析;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是自然人的,出租人没有留置权,因此不交租金不能扣留财物。理由如下: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也就是说,房屋出租人留置承租人的财物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虽然承租人的财物是放在出租方内,但不代表出租人对这些财物有合法占有权,不符合法律关于留置权的规定。同时租赁合同在法律上没有规定其留置权,尽管承租人拖欠租金,但是出租人是没有权利扣留其财物的。拓展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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